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

養成

養成一個寫作者
我想,至少要五年以上的書寫經驗
這裡我不是說,突然得一個文學獎
或是發表一本書就好

而是指「能不斷創作下去的那種狀態」

我這個說法是有我自己的猜想依據
一年寫30萬字-50萬字
數學除一下 一天寫兩千字
字數分散在各種作品之中
其實,真正在書寫的時候
要擠想法出來的時候
一個字一個字都很艱辛
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

把所有類型都寫一遍
所有自己能做到的想法都演練一次

問題是,有什麼行業可以讓一個人
邊想邊寫,我們不要把所有人都想成天賦異秉
要想成通則可達的事情
讓有熱情的人
接近天才但不是的人
都有辦法,都願意留下來

就是錢的問題(機會成本還是扯到錢)
文化如此難累積,就是願意犧牲
願意如此做下去,以及有能力作下去的人
真得太少太珍貴了,偏偏這些人
實際上又不太會有就業困難

機會是給有準備的人
但我們要先生產出一個能產出機會的地方
我一直在想,想辦法讓台灣想寫的人
有方法一直寫下去
作品有機會以各種方式延伸
才是正向的循環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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