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

沒有的

或許可以想想,為什麼一想到臺灣的文學(特別是小說)
通常除了家庭、親情以外

科幻
戰爭
偵探
奇幻
科學
恐怖

等等類別
為什麼都通常不被認為是「文藝」呢?
而會被認為是「類型」小說?
類型都是被歸類的啊?
文明出現之前,誰替小說歸類?
那只是方便的說法啊!

明明「文學」就是應該以文字書寫「宇宙中所有事」啊?
為什麼國外可以進行的,放在台灣會卡住
到底是參賽者、書寫者自限,還是評審、編輯在自限?
這件事情非常詭異,為什麼具有排他性?
問題是,就通過文學評論算是被認可的作品
也不是多麼引人注意,曾有人說過:「你們家的文壇」。
難到有一點道理?

我想我們都知道該怎麼做,挑戰他,改變他
這個世代,用另外一種思考的角度行進
才有改變的機會,我是這麼想著
只有把這些被認為是類別的技巧
融入一般評審、編輯能讀懂的世界
逐漸轉化可能性
或是從另外的語言地區逐漸轉化回來
我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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